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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製作委託書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 109年03月02日)
第 6 條
買賣報告書應記載委託人姓名、帳號、成交日期、交割日期、委託書編號、交易別、證券名稱、股數、單價、成交金額、手續費、債息、證交稅款、利息累計稅款、應收或應付金額;屬信用交易者,另應記載信用帳號、融資金額或融券擔保品、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起息日期、利息、融券手續費或借券費用、融券代扣利息稅款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