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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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三 章 發行公司債 第 三 節 附認股權公司債
( 112年12月29日)
第 40 條
發行以外幣計價之附認股權公司債,應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