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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 109年09月08日)
第 20 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與委託人款券之交割應依各外國證券市場之交割期限辦理。

前項各外國證券市場之交割期限,應由證券商報請公會備查,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