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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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 109年09月08日)
第 26 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對於證券發行人所交付之通知書或其他有關委託人權益事項之資料,應於取得時儘速據實轉達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