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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 二 章 在國內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第 一 節 股票 第 二 款 第二上市(櫃)公司 ( 112年12月29日)
第 26 條
第二上市(櫃)公司應指定代辦股務機構,該機構應製作並保管股東名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