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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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 109年06月10日)
第 12 條
董事會應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選出非捐助人代表之董事一人為董事長,經主管機關核可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