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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 109年06月10日)
第 36 條
保護機構依第二十八條規定提起訴訟或上訴,釋明在判決確定前不為執行,恐受難以抵償或難以計算之損害者,法院應依其聲請宣告准予免供擔保之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