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 二 章 財務 ( 111年09月01日)
第 15 條
證券商除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另依有關法令規定外,非經本會核准,不得為任何保證人、票據轉讓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