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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 三 章 業務 ( 111年09月01日)
第 37-1 條
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接受客戶以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為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有價證券成交後,就相同數量部分相抵之交割,應依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辦理。

前項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由本會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