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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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 訂定)
第 二 章 財務
( 105年05月19日)
第 9 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於增資或減資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除本規則規定者外,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於增資或減資發行有價證券時,應檢具之申請書件及相關規範由本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