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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 111年12月22日)
第 10 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部門主管、分支機構經理人及業務人員之登錄事項,由同業公會擬訂,申報本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