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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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法
第 三 章 期貨結算機構
( 112年06月28日)
第 46 條
期貨交易之結算,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由期貨結算會員向期貨結算機構辦理之。
前項結算會員之資格,應由期貨結算機構訂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