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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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法
第 四 章 期貨業 第 一 節 期貨商
( 112年06月28日)
第 74 條
期貨商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一、未依期貨交易人委託事項或條件從事交易。
二、未經期貨交易人授權而擅自為其進行期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