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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 112年09月27日)
第 8 條
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為前條之查察時,發現其會員有經營不善,發生虧損致信用難以維持,或遇有突發事件者,應即為專案檢查,並予輔導;其辦法由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擬訂,申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