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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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 二 章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第 五 節 基金之會計
( 112年06月28日)
第 27 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會計年度,除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另有約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