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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 三 章 境外基金之募集與銷售 第 一 節 資格條件 ( 112年12月14日)
第 26-1 條
總代理人代理募集及銷售境外基金,本會得視證券市場管理需要,訂定境外基金在國內募集及銷售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