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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 三 章 業務 ( 111年02月18日)
第 28 條
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之;其申請核准應檢附之書件、審核程序、核准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