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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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 二 章 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
( 103年04月25日)
第 13 條
期貨信託基金性質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期貨信託基金之設立及其依據。
二、期貨信託契約關係。
三、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者,應刊印該基金成立時及歷次追加發行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