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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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證券投資 第 四 節 投資海外股票
( 99年10月06日)
第 36 條
第二十八條規定,於機構投資人所投資之發行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