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分別行使表決權作業及遵行事項辦法
( 101年04月13日)
第 7 條
公司對於股東申請、撤銷或終止分別行使表決權之相關書表文件及媒體資料,於其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並得以電子媒體形式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