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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 ( 106年08月11日)
第 29 條
公開收購說明書編製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開收購基本事項。
二、公開收購條件。
三、公開收購對價來源。
四、參與應賣之風險。
五、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後續處理方式。
六、公開收購人持有被收購受益證券情形。
七、公開收購人其他買賣被收購受益證券情形。
八、公開收購人對被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未來計畫。
九、公司決議及合理性意見書。
十、特別記載事項。
十一、其他重大資訊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