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央銀行法   第 三 章 業務 ( 103年01月08日)
第 36 條
本行經理國庫業務,經管國庫及中央政府各機關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產契據之保管事務。

前項業務,在本行未設分支機構地點,必要時得委託其他金融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