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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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 104年11月26日)
第 10 條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會計制度之擬訂。
二、預、決算之編製及審核。
三、帳務處理及成本計算。
四、內部審核。
五、財務調度。
六、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及稽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