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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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 112年11月01日)
第 7 條
企劃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生產業務之規劃改進事項。
二、關於研究發展工作之推動事項。
三、關於工具、模具及零配件圖案管理事項。
四、關於生產計畫之釐定、生產標準之審查、生產進度之查催及生產成果統計、分析與編報事項。
五、關於生產工作分配調度事項。
六、關於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業務事項。
七、關於承接、銷售一般鑄品業務事項。
八、其他有關生產管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