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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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 112年11月01日)
第 8 條
供應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下列採購事項:
(一)機械設備及原物料之採購。
(二)其他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案件之採購,但不包括土木工程之採購。
二、關於原物料之儲存、管理及核發事項。
三、關於成品保管與解繳事項。
四、關於回籠硬幣保管與仍適流通幣解繳事項。
五、其他有關購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