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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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 四 章 考核獎懲
( 112年03月08日)
第 20 條
年度考核及另予考核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本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