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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  ( 107年10月22日)
第 2 條
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