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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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交換所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 三 章 法令遵循程序
( 110年12月23日)
第 14 條
票據交換所針對本法第六條之特種個人資料,應就下列事項建立相關程序:
一、確認其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是否包含特種個人資料。
二、確保其蒐集、處理及利用特種個人資料,符合相關法令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