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三 章 會計簿籍 ( 108年02月01日)
第 14 條
財團法人應設置會計帳簿目錄,記明其設置使用之帳簿名稱、性質、啟用停用日期,由財團法人負責人及經辦會計人員會同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