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教育部組織法
( 110年05月26日)
第 7 條
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之司長職務,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教授之資格聘任;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由本部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