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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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法
( 100年06月29日)
第 2 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工藝文化研究、工藝文物典藏、展覽及競賽活動。
二、工藝文化美學教育及推廣。
三、工藝資訊之蒐集、研究、整理、運用及諮詢服務。
四、工藝文化國際交流。
五、工藝產業資源調查、整合研究及創新育成。
六、工藝技術研發應用及試驗、分析。
七、工藝技術創意設計人才培育。
八、工藝創意設計及加值應用。
九、工藝產業扶植培力。
十、其他有關臺灣工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