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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 103年12月08日)
第 4 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分四科辦事。
二、公共參與組,分三科辦事。
三、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分三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