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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 103年12月08日)
第 6 條
公共參與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青年社會參與、政策參與、志工參與之政策規劃及推動。
二、青年公共參與人才培力之規劃、推動及運用。
三、青年參與公共事務與協力資源網絡之規劃及推動。
四、青年政策參與平臺建置之規劃、推動及協調。
五、大專校院學生自治組織之聯繫服務與網絡平臺之促進及推動。
六、青年志工多元服務方案之開發及推動。
七、青年事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輔導及監督。
八、其他有關青年公共參與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