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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 103年12月08日)
第 8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事務之推動。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公產及公物之保管。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