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 112年11月02日)
第 19 條
審議大會及分組審議會決議後,應作成會議紀錄及個別委員發言摘要。
審議大會及各分組審議會之委員姓名、會議紀錄及經委員審閱確認之個別委員發言摘要,應儘速以對外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