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二 章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 ( 112年12月18日)
第 10 條
申評會委員會議,由校長召集,並於委員產生後第一次開會時,由委員互選一人擔任主席,主持會議。主席不克出席時,由委員互選一人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