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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 107年07月16日)
第 6 條
各該主管機關得視學校規模大小及校務發展需要,並配合學校班級數,訂定第三條及前條單位之設置基準或總量,並納入第十一條所定之組織規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