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 111年01月19日)
第 5 條
本中心應訂定組織章程、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國家機密保護、稽核作業及其他規章,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備查。

本中心就其執行之公共事務,在不牴觸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範圍內,得訂定規章,並提經董事會通過後,報請監督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