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 108年08月20日)
第 6 條
展覽教育及公共服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常設展與特展主題之策劃及設置。
二、教育推廣與公共服務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三、館際交流與公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四、鐵道相關刊物及出版品之編印。
五、志工招募、導覽培訓、教育訓練與管理之規劃及執行。
六、其他有關展覽教育及公共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