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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事細則  ( 106年01月05日)
第 14 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六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至第十條,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