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 107年05月24日)
第 10 條
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教育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研究。
二、教學媒體與教育科技之研發創新及研發技術移轉。
三、教育資訊系統、教育資料與圖書之典藏、數位化建置、管理及運用。
四、國內外教育學術機構資訊資源之交流及合作。
五、出版品之規劃、管理、發行、推廣及服務。
六、其他有關教育資源及出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