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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處務規程  ( 100年10月31日)
第 4 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處務創新發展計畫之研訂。
二、中長程計畫、先期作業與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考核及評估。
三、綜合性法規之研擬、訂修與資料之蒐集、彙整建置、出版及推動。
四、跨組室綜合業務之協調、研擬及彙辦。
五、安全維護、工友及駐警隊之管理。
六、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
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