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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處務規程  ( 101年12月30日)
第 3 條
本館設下列科、中心、室:
一、知識組織科。
二、系統資訊科。
三、閱覽諮詢科。
四、多元文化服務科。
五、數位資源服務科。
六、輔導推廣科。
七、分館服務管理中心。
八、秘書室。
九、人事室。
十、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