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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處務規程  ( 111年07月25日)
第 18 條
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及所屬機關資訊整體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本會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管理政策研議、規範研訂、稽核、協調及推動。
三、本會及所屬機關資訊系統之規劃、管理及推動。
四、本會及所屬機關資訊基礎設施與網路服務之規劃及管理。
五、其他有關資訊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