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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11年07月25日)
第 4 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
一、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投資組,分三科辦事。
三、環安組,分三科辦事。
四、工商組,分二科辦事。
五、營建組,分三科辦事。
六、建管組,分三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二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