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11年07月25日)
第 6 條
投資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有關投資招商策略之研析、投資法規之研擬、投資資料之統計。
二、園區有關科學事業投資案件之諮詢、解答、審查及招商。
三、園區有關科學事業投資業務重要措施之研議、協調及聯繫。
四、科學技術研究創新及發展之推動。
五、科學技術人才訓練與人力資源之獲得及調節。
六、園區育成事業之協助、學術研究發展機構進駐園區之吸引及產學合作平臺之建構。
七、園區對外宣導、形象推廣、宣傳資料、紀念品、空拍及簡訊之規劃及執行。
八、園區國際合作、國內外禮賓接待及與駐外相關單位之協調聯繫。
九、其他有關投資引進、產學研發及業務推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