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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11年07月25日)
第 8 條
工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廠商之工商登記(含公司登記、工廠登記、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之規劃及執行。
二、園區工商行政業務之推動、執行及法規研擬。
三、園區事業減免稅捐相關證明之核發及財務狀況之查核。
四、貿易、保稅與園區事業管理費收取法規之研擬。
五、貿易、原產地證明書核發、貨品輸出入簽證、保稅與園區事業管理費相關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六、園區通關系統業務面需求之規劃整合。
七、園區儲運業務之管理。
八、服務業入區之審議及輔導管理。
九、園區工商團體業務協調聯繫。
十、園區實驗中學業務之協調。
十一、其他有關工商行政、外貿服務及服務業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