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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  ( 107年03月16日)
第 5 條
展示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展示計畫之擬訂、策劃及執行。
二、展場空間與設施之規劃、協調、整合。
三、人權教育之課程研發及推廣。
四、威權統治時期不義遺址之串聯及相關活化協助。
五、館際交流合作及協助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之組織發展。
六、其他有關展示教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