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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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法
第 二 章 學校法人 第 三 節 董事會、董事及監察人
( 103年06月18日)
第 28 條
董事因人數不足無法召開董事會議,致學校法人有受損害之虞,法人主管機關應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聲請法院選任臨時董事代行其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