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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  ( 84年06月23日)
第 6 條
送審之教科圖書稿件或儀器教具樣品內,所有科學名詞、外國地名、人名及其他專門名詞,應編中外名詞對照表,附於教科圖書之後或標於教具等之明顯位置。

前項名詞,經教育部公布者,應以公布者為準。